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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董事离任义务
作者姓名:陈汇锋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摘    要:董事离任义务乃限缩了的董事在任"忠实义务",其存在可于诚实信用、后契约义务、信托关系基础放大等多方面理论获取依据.立法应本着"法益平衡原则"对其进行规制,其内容主要包括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特定的竞业禁止、不得与公司从事特定财产交易、不得使用所埋伏的商业机会、不得策反公司其他重要职员以及限制转让所持股份.

关 键 词:董事离任  义务  房地产投资信托  董事  股份  转让  策反  商业机会  使用  交易  特定财产  竞业禁止  的保护  商业秘密  平衡原则  立法  理论  信托关系  后契约义务  诚实信用  存在  忠实义务  离任义务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9-0121-03
修稿时间: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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