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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程款拖欠之我见
作者姓名:曾维万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银行
摘    要:<正> 近年来,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问题日趋严重。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我省施工企业被施欠的工程款多达1.1亿元,占其流动资金总额的30—70%。同时,旧欠未清,新的拖欠又继续发生,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扰乱了商品流通秩序和金融秩序。如不认真清理基本建设战线上这一“老大难”问题,将会给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带来极大妨害。当前应如何清理工程款的拖欠呢?笔者的看法是:一、成立清理拖欠机构,保证清收工作有组织地进行。由于拖欠工程款涉及到许多部门所属的建设单位,拖欠数额大且原因复杂,仅靠一两个部门来清理是无能为力的,因而必须成立有计委、建委、经委、建行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清欠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清理工程款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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