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保险公叫股权管理办法》6月施行为险企融资打开政策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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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28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决定》,并重新发布了修改后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修改后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于6月1日起施行。新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第七条修改为:“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与2010年5月颁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比,仅多了一句“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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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股权管理 政策空间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 融资 行为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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