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银监职能 维护银行业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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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建新,方蓉.认真履行银监职能 维护银行业稳健发展[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12):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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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建新 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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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齐齐哈尔银监分局 [2]黑龙江省建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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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5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赋予了银行业监管机构相关调查权。这充分反映了全国人大对中国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对银监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新职能,力保中国银行业稳健运行,成为每一名银行业监管同志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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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稳健发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职能 行业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 维护 《银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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