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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工程招投标一万平米以上工程须公示
摘    要:1月10日,山东省淄博市建管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今后山东淄博市将依法对招标工程项目实行招标公告制度,除执行同家及省有关规定外,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定的场所张贴,并在市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设的网站发布。

关 键 词:工程招投标  淄博市  工程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公示  监管工作  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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