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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西两国的住房金融经验及启示
作者姓名:杨爱花  秦征  
作者单位:[1]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北京100035 [2]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建支行,北京100035
摘    要:1991年以来,俄罗斯政府大力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实施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1992年1月推行的新自由主义发展战略,试图将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导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伴随着俄罗斯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对住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住房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前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政府陆续通过或颁布了关于俄罗斯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令、条例多达50余项,最终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住宅和不动产流通市场。首先,通过立法确定公有住房私有化的基本原则。1991年6月以来,俄罗斯议会通过并颁布了《俄罗斯联邦住宅私有化法》等法令及条例,详细规定了公民参与住房私有化的条件、范围、权利和义务。私有化的基本原则包括:(1)公民有购私房权,其数量、面积和费用均不受限制;(2)公有住房的私有化按自愿、无偿和一次付款的“三原则”来进行;(3)私有者可按自己的意意占有,使用和支配住房。

关 键 词:俄罗斯  西班牙  住房金融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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