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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免3年行政性收费
摘    要: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 键 词:个体经营  行政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下岗失业人员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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