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来,关于广告道德自律的讨论正成为我国广告实务界和理论界的热门话题。从1979年我国广告业恢复以来,广告法规制良的不完善、对经济利益的过良追求和广告人集体道德无意识,致使广告市场三大行为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背弃广告的社会责任,不讲诚信,进行道德自虐,造成全行业广告道德的失落。广告中不仅缺失优秀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而且误导、欺骗社会公众,用广告创造的虚拟空间侵蚀人们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将人们引向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误区。面对广告行业整体的道德失范,我们将怎么办?是住由这股浊流肆虐,还是发动全行业的力量,通过道德自律的途弪,净化广告市场,规范广告行为?答案显然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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