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中的自爱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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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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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梧州财经学院,广西,梧州,5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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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爱是人的本性,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会计工作特点决定了会计人更应明确自身的责任,珍爱自身的人格,这就必然要引入自爱的范畴.在会计道德教育中要确立基本的要求以自爱为起点,以不做假账为最低道德责任,以八项规范为核心,以诚信为目标,以慎独为最高境界;以积极、全面的自爱,反对消极、片面的自爱;坚持实行与爱他人相结合的自爱,融合社会、国家利益的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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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道德 教育 自爱 |
文章编号: | 1008-875X(2004)01-0054-03 |
修稿时间: | 2003-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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