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同法存在缺陷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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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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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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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合同法》实施近两年来 ,其在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完善市场交易规则、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 ,《合同法》中依然存在着诸如缺乏一些先进制度的规定、遗漏某些具体合同、缺乏超前性和广泛的适用性、有失全面和公允等问题。本文仅从宏观角度对《合同法》中存在的不足作一初步探讨 ,以期能对我国民主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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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缺陷 民事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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