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雇工经营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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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楼化篷.农村雇工经营之我见[J].中国农村观察,19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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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楼化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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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林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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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事例的分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实行联产责任制、发展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大户承包以及城乡个体经济,就产生了雇工问题。如山西新绛县,参加雇工经营的劳动力,竟占总劳动力的10%左右,运城地区各县也大体如此。广东社队企业投标承包的占70%,其中番禺县有社队企业59个,已投标经营的45个,占76%。而且经营效果都是不错的。1.云南省不同形式的雇工经营日渐增多,如宾川县干甸山有个体煤窑260余户,其中雇工经营的占70%,最多的一户雇工达160余人。祥云县前所公社个体煤窑114户,半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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