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体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与法律责任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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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军保.警体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与法律责任初探[J].新西部,2007(7):13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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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军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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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骆军保(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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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体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是警察院校警体教学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也是困扰警体教师、影响警体教学秩序的严重问题.在伤害事故中,一要研究法律,明确学校和警体教师在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二要重视预防处理,把伤害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切实维护学校、警体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警体是警察院校培养身心全面发展合格人民警察的重要课程,警体教学活动伤害事故的有效防范,应是警察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警体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必然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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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体教学活动 伤害事故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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