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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猪仔纸”潮汕劳工几多辛酸血泪
摘    要:“我成功地买下了这份‘猪仔纸’。”日前,蓝城区龙尾镇人赖女士在电话里头欣喜地对记者说。
  赖女士所说的“猪仔纸”,是一份清朝同治十年(1871)潮州人张香与雇佣代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意欲前往咕吧岛(今古巴)当劳工,整张合同基本是白话文。“这份合同就是140多年前潮汕人被骗或被抓后,运到海外做苦力的‘契约’,揭开一段弱国子民被当成‘猪仔’贩卖的悲惨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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