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市场化的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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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子标,赵旭亮.国有经济市场化的实质[J].经济研究,19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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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子标 赵旭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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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山西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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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对于国有经济改革,即国有经济市场化的问题,目前经济学界大多数人的看法是,在国有经济的框架内,通过股份制等法人企业制度形式,对国有企业产权关系进行界定,即实现最终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国家拥有最终所有权、企业拥有法人所有权,从而实现全民所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仔细考察,这样的思路有两点不足:(1)搞活国有经济,着眼点不在于搞活国有资本,而是搞活国有企业。(2)一味强调强化企业的法人产权地位,而忽略了国有经济所有权改革问题,未能构造出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本所有权主体,从而未能形成有效的所有权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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