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证分业"法律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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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筱琳.美国"银证分业"法律制度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1999(2):6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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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筱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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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君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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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在世界范围内开"银证分业"制度之先河.该法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格局的形成,也标志着纯粹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诞生,成为实行"银证分业"制国家效仿的模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关乎一国金融制度之根本,银证分业制度的必要性与实际运作在国际上是长争不衰的话题,也是我国金融法制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拟通过系统考察<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内容、解释与修改,来探究该法的立法基础,进而提出关于银证分业制度必要性的一孔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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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银行业 证券业 法律制度 |
A Study of the Legal Rules of "Separate Operation between Banking and Secur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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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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