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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社会保险责任应由谁承担——对《企业不能把社会保险责任推给承包人》一文讨论的几点意见
作者姓名:朱信民  赵晓燕
摘    要:杨守业、段法新两位同志所写《企业不能把社会保险责任推给承包人》(刊于《山东劳动保障》2001年第十期)一文刊出后,吕孔章、林成兵两位读者写来《主体资格不成立,企业不应赔偿》一文,发表不同意见,他们认为,仲裁委支持申诉人张力变更被诉人的做法无法律依据;承包人招用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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