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实行医保费用总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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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洪
,韩君
,徐媛.淄博市淄川区实行医保费用总量控制[J].山东劳动保障,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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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洪 韩君 徐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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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淄博市淄川区在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医保基金连续三年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当地情况的医疗费用控制办法。一、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实行合同化管理。实施医改以来,淄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甲方)与定点医疗机构(乙方)每年都签订协议书。协议书作为明确双方权、责、利的一种合同管理方式,不仅涉及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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