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山区综合开发大事记(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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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应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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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24日,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列入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的函”(林计井字[1997]23号),根据各省(区)、币人民政府推荐,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北京市平谷县、天津市蓟县、河北省迁西县、宽城县和易县、山西省和顺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和凉城县、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和通河县、吉林省靖宇县、山东省五莲县、江苏省深阳县、浙江省龙泉县、江西省安远县、安徽省金寨县和广德县、福建省长泰县和泰宁县、河南省洛宁县、湖北省房县和红安县、湖南省江永县和桃江县、广西自治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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