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持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长期稳定——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就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问题答本刊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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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坚.依法保障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持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长期稳定——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就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问题答本刊记者问[J].农村工作通讯,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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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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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部 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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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同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承包的诸多方面作出法律规定,体现了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对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此,农业部副部长刘坚日前接受本刊记者采访,并就贯彻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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