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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张晖蓉,方飞虎.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5(11):52-54.
作者姓名:张晖蓉  方飞虎
作者单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即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关 键 词:接受捐赠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处理  应纳税所得额  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所得税  主管税务机关  捐赠收入  所得税政策
收稿时间:05 8 2005 12:0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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