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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学校法律定位初探
引用本文:赵剑鹏.我国高等学校法律定位初探[J].新西部,2008(8).
作者姓名:赵剑鹏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陕西西安710064
摘    要:目前我国法律上将高等学校界定为“事业单位”,但对其进一步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界定。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高等学校不是一个民事主体,而应当是一个行政主体。这种行政主体以进行社会公行政为主要任务,从而区别于一般行政主体。我国应当将其从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分离出来,并赋予其在行政法中的独立法律地位。

关 键 词:高等学校  法律地位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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