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交通卡侵犯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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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轶楠,尚云.牡丹交通卡侵犯财产安全?[J].新财经,2000(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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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轶楠 尚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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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新财经》记者 [2]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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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纸仅有15个条款的《牡丹交通卡使用须知》(以下简称《须知》),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分行送上法庭.坐在了被告席上,胡希平.张捷两位原告指出:牡丹交通卡(以下简称交通卡)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安全,给持卡人的财产安全造成了隐患,应该依法撤销《须知》中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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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卡 持卡人 财产安全 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条款 侵犯 原告 法庭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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