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倡什么样的股份合作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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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训娟.应提倡什么样的股份合作制[J].江苏农村经济,1999(10):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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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训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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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市体臣卫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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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倡导什么样的股份合作制,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分歧。最突出的是,在股权结构上是人人持股好,还是少数人持股好,争议较大。笔者认为:一、少数人持股也是股份合作制的一种形式股份合作制是否就一定要求人人持股,实行"工者有其股"呢?人人持股是股份合作制,少数人持股能否成为股份合作制?回答是肯定的,多数人持股还是少数人持股仅仅是股份合作制的量的规定。区别事物性质,最重要的是质的规定。股份合作制性质的规定性有两点:一是股份制与合作制的结合;二是资本联合建立在劳动者劳动联合的基础之上。根据这两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少数起关键作用的人持股,强调的是少数人之间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的结合,他们之间的资本联合是以他们的劳动联合为基础的,即资本多少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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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股份合作制 职工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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