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地复垦激励与约束机制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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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伴随着矿产开发的起步、成长、成熟至衰落的过程,矿业用地的生命周期一般都会历经"准入、利用、复垦、再利用"4个阶段。复垦是矿地生命周期的必经阶段,亦是矿地再利用的重要前置程序。现实中,矿业用地包括有权利主体矿地与历史遗留毁损矿地两种。有权利主体矿地复垦的激励与约束复垦资金自管激励和担保权设定约束。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设定了复垦资金预存机制,复垦义务人在动工前将资金存入政府监管账户。但在实践中,货币资金的事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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