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书记员制度改革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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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华林.我国书记员制度改革初探[J].现代经济信息,20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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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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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15006,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2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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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的审判组织制度不科学已经为大家所公认.在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之后,法院案件数量呈"井喷式"、"爆炸式"增长,审判提效、法官减压的要求使改革审判组织制度的任务更加迫切."法官一法官助理一书记员"模式的试点进行了儿年,未能得到全面推行.笔者认为.若想跳出"法官一法官助理一书记员"模式的思路,首先就要建立"法官一书记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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