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地方新政
摘    要:陕西13种重大医疗安全事件逐级追究责任日前,陕西省卫生厅出台了《医疗机构重大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不同层面的责任和追究办法。《办法》明确了对13种重大安全事件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违法违规情形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关 键 词:安全事件  医疗机构  陕西省  责任追究  卫生行政部门  医务人员  优惠政策  暂行办法  卫生厅  南通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