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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鉴定,我不服!
摘    要:受理各种投诉中,医疗纠纷最难办。商品坏了,只要不是自行损坏,厂家、商家就得负责修、退、换。根据《产品质量法》,厂家对使用不当容易损坏的商品要作警示说明。不作说明,又不能证明是消费者自行损坏,厂家就得负责解决问题。这样的规定促使厂家为减少赔偿,不断提高质量,开发新产品。医疗事故则不同,你说是事故,我说不是,请来的"裁判"是我的上级,自然不会轻易让我一赔几万、几十万。我的钱也是上级给的。但是,如果不能让医疗事故鉴定过程透明,不能对鉴定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就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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