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记帐凭证中不应有“正件”、“副件”之分
作者姓名:祝火亮
摘    要:记帐凭证中不应有“正件”、“副件”之分作为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只有自制原始凭证或外来原始凭证之分,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笔者在年终财务检查中发现,不少单位在日常会计事务处理中,将证帐凭记中的附件分为"正件"与"副件",如把工资调资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