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后ECFA时代闽台银行业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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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娜.浅议后ECFA时代闽台银行业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J].发展研究,2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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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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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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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B类社科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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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海峡两岸签订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有力地推动了两岸的经贸交流与合作,2014年福建省申报自贸区,拟加强福建对台投资、金融等方面的合作.这些都为两岸银行业交流合作创造了机会,但由于两岸跨地区跨法域的特殊法律地位,福建省需在银行业跨境监管、跨境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跨境司法协助体系等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以保障ECFA的顺利实施和自贸区的成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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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ECFA 银行业跨境监管 跨境争端解决机制 司法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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