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体系建设与省级税政管理权改革——基于福建省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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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地方税体系建设与省级税政管理权改革——基于福建省的分析[J].发展研究,2015(2):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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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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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究地方税体系建设对省级税政管理权改革的影响可以发现,现行地方税体系中省级税政管理权存在Ⅰ类税权严重缺失、Ⅱ类税权受到严格限制、Ⅲ类税权出现失衡等问题。未来地方税体系重构在短期内对省级税政管理权的影响比较小,主要是结构性的,但长期会对省级税政管理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当前深化省级税政管理权改革的对策应主要集中于健全税政管理权治理机制、改进Ⅰ类税权配置、扩大Ⅱ类税权配置和理清Ⅲ类税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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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税收自给能力 地方税体系 税政管理权 两次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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