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主要补充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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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主要补充意见[J].北京房地产,2005(3):9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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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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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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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几经修改,目前实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为自2003年12月01日起使用的文本,该文本较之以前各个版本的合同来说,在对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维护上,以及对商品房买卖相关事项的约定上都有了长足和完善的发展,笔者作为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专业律师,结合诸多发生在开发企业与买受人之间形形色色的案例,就该文本尚需补充和完善主要事项,不揣冒昧提出如下建议,以期与各位读者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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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房买卖合同》 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 实行 法律顾问 发展 意见 律师 约定 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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