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利润调整”科目帐务处理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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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接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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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红星综合垦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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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营农场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上年利润调整”作为“利润分配”科目的一个二级科目,用于核算农场报经上级机关审查的上年度决算报表需要调整的上年度利润或亏损总额。在历年的财务检查中,经常有单位不遵守财务会计制度,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上年度利润或亏损总额不实,需要进行调整。在此,笔者拟就这个问题作一探讨,供商榷。一、“利润分配——上年利润调整”科目的不适用性1.“利润分配——上年利润调整”科目核算范围不可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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