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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农业推广的演变
作者姓名:王希贤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农经系
摘    要:台湾农业推广可以上溯到1620年荷兰人侵占时期,明崇祯间熊文灿招民至台开垦,及1661年郑成功率兵驱逐荷兰人以后。当时都是为了垦殖而进行了一些如传牛耕、兴水利等的农业推广。甲午战后,日帝侵占期间,对台湾农业推广均用行政命令推动,甚至动用警察力量。所以其推广体制系中央集权性质;曾任用大量技术人员,並发展农会组织作为推广工作的核心力量。1945年台湾光复后,国民党先是将其在大陆的一套推广方式搬去,并乞灵于美援。自1952年起,正式引进国外模式,标榜以“农家全民”为推广对象;除对农民指导生产外,还对农家妇女指导家政、及对男女青少年指导“四健”。但在采用教学方法办推广的同时,仍沿用奖励办法。台湾现行农业推广体制,一属政府及公营企业系统,一属农会系统;其主旨分别为达“推广面积”及搞推广教育。惟指导对象都是农民,而且它们的主管机关又都是行政院农业发展委员会,及省、县、市政府。此外,台湾大学等院校设农业推广委员会,还有农业推广学会,都配合着工作。法规方面,曾于1962年将1933年的“农业推广规程”修正后再次公布。光复后四十一年来的台湾农业推广,曾被“不遗全力地办理”,但以“社会价值”来衡量,则距离还远。其缺点主要是:推广组织叠床架屋,农会置推广教育于次要地位,推广经费不足,推广人员工作太重,推广方法成效不显,以及引进美国模式而仍因袭日帝制度、发挥院校力量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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