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是一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人们的视线聚焦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美、英等发达国家先后启动实施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与立法改革,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也先后拟定、发布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国际准则。我国政府也一直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制度和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水准的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自2009年以来,就积极探索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陕西金融消费者保护从三地试点走向了全省推开,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确定每年9月为"金融知识普及月",2011年选择宝鸡、铜川两地先行试点,2012年全省推开。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本期"金融消费者保护"栏目专门选择刊登了《世界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39条通用良好经验》和由人民银行铜川市中心支行编写的《金融知识简明读本》之第一部分"开启金融之门",供广大读者参阅、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