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敢为、善为、乐为的工商所长 |
| |
引用本文: | 张庆国.争做敢为、善为、乐为的工商所长[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3(6):29-29. |
| |
作者姓名: | 张庆国 |
| |
摘 要: | “敢为”。就是要有一种敢于克服困难、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工商所面对的是办公设施落后.工作条件艰苦的现状,加上监管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在这样的乡镇当所长,确实是一个苦差事,难差事。作为一名年轻的工商所长,只有敢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努力工作,才能对得起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
|
关 键 词: | 暴力抗法事件 艰苦创业 落后 困难 法律意识 所长 乡镇 克服 挑战 领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