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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法律思考
作者姓名:杨景乔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陕西西安,710127
摘    要: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房屋买卖和其他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预告登记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为克服"一物数卖"特别是商品房预售中的"一房二卖"等违法违规现象,促进市场交易的健康发展和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正当、合法的利益,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作为立法的一次尝试,其规定尚不完善,将在对预告登记制度设立的必要性、法律性质、效力分析的基础之上,就预告登记纳入不动产交易中的解决机制进行阐述,并对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关 键 词:物权法  不动产  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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