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统一定性为差额补助预算管理单位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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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雪萍.国有林场统一定性为差额补助预算管理单位的探讨[J].绿色财会,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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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雪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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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现有林场4 470个,经营面积8.5亿亩,森林面积和资源蓄积量分别占全国森林面积和蓄积总量的1/5,已成为我国林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国有林场虽都是生产性事业单位,但地方政府对各级国有林场定性的混乱,导致同一性质的国有林场享受国家赋予的优惠待遇不一样,造成省、地、县各级国有林场长期处在等级线的苦乐不均,无法上下一致为林业协调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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