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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浮动抵押登记的不足
作者姓名:许曼青
作者单位: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摘    要:国内企业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获得了历史难得的机遇,同时所面对的机遇与挑战也十分严峻。随着市场竞争范围的扩大和加剧,对于企业规模的大小的要求变得愈加重要。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必须伴随大量资金和原材料的支持。因此,通过市场融资成解决企业增资、扩大经营规模,已经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灵活高效的担保方式是解决市场融资问题的前提和要求。过去我国大部分企业都是沿用担保法规定的几种传统的担保方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着眼于未来,过去的那些担保方式不能全面满足和适应企业融资担保的需要。目前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已经开始通过采取一种重要、高效的融资担保制度——浮动抵押,浮动抵押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类型担保工具,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并未对浮动抵押权的登记做出特别规定,登记实践中各地的把握标准不一,本文正是对浮动抵押登记的效力跟范围作进一步的论述跟阐明。

关 键 词:浮动抵押登记  设立登记  确立登记  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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