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取消划拨用地显化土地资产
引用本文:王顺祥.取消划拨用地显化土地资产[J].中国土地,2006(2):22-23.
作者姓名:王顺祥
摘    要:划拨用地的历史沿革及其特点 新中国土地管理史上,第一次提及与划拨有关的文件当是1958年出台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该文件规定,用地单位在支付了征地补偿费用等资金后,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核拨土地.1982年国家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1986年<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申请经批准后,由所在地的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划拨土地.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