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加强气瓶和承压罐车安全监察工作力度
摘    要:气瓶和承压罐车均属于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危险源设备。截止2005年5月,我省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共846个,取得气瓶检验资格的单位共141个;已领取或换发全国统一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的承压罐车共882台,此类重特大事故危险源场所和设备较多。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监管我省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危险源场所和设备,省质监局制定出一系列措施加强气瓶和承压罐车安全监察工作。气瓶安全监察:一是加强持证气瓶充装单位的证后监督,规范其充装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大气瓶充装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取缔无证充装单位,查处充装超期未检和非自…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