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最低罚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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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案件指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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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侵权行为作出罚款处罚的 ,应当以《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 ,罚款额不得低于非法经营额的30 %或者侵权所获利润的3倍 ;对情节严重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 ,罚款额不得低于非法经营额的20 %或者侵权所获利润的2倍。本条是针对当前国民经济领域商标侵权假冒现象屡禁不止的现实状况 ,为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 ,坚决有效地遏制住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泛滥的势头而制定的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市场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相互角逐是不可避免的。商标成为企业各项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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