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胶暴力抗法案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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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风勇,许宏伟,臧世杰.当胶暴力抗法案的特点、成因及对策[J].山东工商行政管理,2002(1):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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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风勇 许宏伟 臧世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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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4月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工商系统在八个月的时间内共发生32起暴力抗拒执法事件,平均每周一起,因此不能不对这一现象引起关注。在这32起暴力抗法案中,省局、济南、菏泽各一件;威海、泰安、滨州各2件;潍坊、淄博各3件;青岛、济宁4件;临沂8件。造成工商执法人员23人伤亡,其中7人重伤,1人牺牲。违法分子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残忍,社会危害之严重,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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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暴力抗法 重伤 法案 社会危害 违法 执法 伤亡 手段 经济秩序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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