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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西汉徭役制度的特点
引用本文:罗庆康.试论西汉徭役制度的特点[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4).
作者姓名:罗庆康
摘    要:徭役。即古史上所谓力役之征,是最高权力机关的封建政府向农民榨取的“无酬剩余劳动”。秦汉时,它包括兵役、劳役及其它杂役。西汉封建王朝的力役之征,名目繁多,办法严苛,其繁重远重于租赋。 在封建社会里,徭役普遍存在。西汉也是如此,广大劳动者身上的兵役、劳役负担相当重。 汉代徭役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劳役负担往往比兵役负担更沉重。一般地说,西汉的兵役承秦制,但也有不同:一是服役年龄逐步增大。景帝二年前,应是十七岁始傅。据秦简《编年纪》载,秦昭王四十五年“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在“今元年”,即秦始皇元年“喜傅”,正好十七年。汉初因战争频繁,也只好承秦制。刘邦“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就是证明。到了景帝二年,经济恢复,战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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