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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
引用本文:袁岳琪.江东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J].宁波通讯,2014(23):76-77.
作者姓名:袁岳琪
作者单位:江东区党风办
摘    要:<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此,江东区以系统化、制度化、信息化为手段,突出"定责、查责、问责"三个环节,对账管理、对责考核,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主体,突出核心,做好"定责"文章区委坚持将强化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来抓,着力构建大协调工作格局。

关 键 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江东区  反腐败工作  三中全会  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  对账管理  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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