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钢细数小肥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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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嵱.张钢细数小肥羊[J].新西部,2005(1):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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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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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使用在餐饮,饭店服务上的“小肥羊LITTLESHEEP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2004年12月3日,河北,陕西、廊坊,南京四家共拥有600佘家连锁、直营店的“小肥羊”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对“小肥羊”驰名商标的认定。在持续数年的“小肥羊”品牌之争陡然升级之时,本刊记者专访了身陷纷争旋涡的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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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企业 国家工商总局 直营店 饭店服务 董事长 品牌 驰名商标 认定 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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