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收兌舊人民幣工作中的幾點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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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劉啓明.對收兌舊人民幣工作中的幾點意見[J].中国金融,1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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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劉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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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决定自三月一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幣,收回旧的人民幣,這是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銀行工作人员有责任做好发行新幣、收兌旧幣的工作。現根據個人體會,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供各級行出納同志工作中参考: 第一、要健全机构,嚴密手续。中央指示新幣發行后对市場流通的舊幣採取由銀行、國營企業《主要是商業》、供銷合作社在日常业务收入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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