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完整,难辨权利主体真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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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正志,邵男.合同不完整,难辨权利主体真面目[J].连锁与特许,2007(4):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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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正志 邵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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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物所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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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同市楚湘斋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楚湘斋公司”)诉北京九头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商业公司”)、北京市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酒店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终审判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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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纠纷 权利主体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商业公司 商标使用许可 酒店管理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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