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国企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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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华宜 徐凤英 范晓勇. 拆解国企破产[J]. 中国审计, 2005, 0(20):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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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华宜 徐凤英 范晓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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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者按:不破不立,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中的普遍现象,因而有效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权利制度是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破产舞弊造成的坏账比例非常大,有的是假破产,有的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有的是遇到行政方面的干涉.其结果不仅危害金融资产安全,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由此引发的信用危机及经济秩序失范问题更会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审计署武汉特派办查出:由于地方政府、法院干预,一些地方企业通过不规范破产逃废金融债务,湖北省475户地方企业因不规范破产,导致华融、长城、信达三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4.53亿元的债权总额,只受偿1803万元,受偿率仅为0.33%.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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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sing state-owned enterprises bankrupt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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