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税:从“上路”征到“下地”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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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茂名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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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农业特产税成了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仅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而且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改进和完善农业特产税的征管办法,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农业特产税收入连年增长。我市1994年农业特产税收入1520万元,1995年1797万元,1996年1850万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税法 1994年的税制改革,将原产品税中的部分应税农、林、水产品归并征收农业特产税,实行对生产和收购两个环节征税。对此群众曾一度产生误解,认为是重复征税,甚至产生抵触思想。针对此,各地在农业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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