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唐五代时期湖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引用本文:唐启淮.唐五代时期湖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4).
作者姓名:唐启淮
摘    要:湖南地区古称“湘”或“潇湘”。汉晋时,境内诸郡隶属荆州。东晋南朝曾置湘州,辖今湖南大部分地区,隋裁并州郡、又属荆州。唐初置潭州,设潭州都督府,属江南道。广德二年(764)设湖南观察使,管潭、衡、永、道、郴、连、邵等七州,“湖南”作为一个行政区划的名称正式见于史册。唐末五代时期,马殷据有湖南七州,继而取得岳、朗、辰、沅等地,所统区域与今湖南所辖大体一致。从此,湖南的政治区域初步奠定。湖南境内河川交错,湖陂星罗,森林矿藏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生产的良好条件。从上古时期始,湖南先民就用自己的双手开发这一地区,至东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一定发展。但由于自然的和社会的原因,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仅不能与黄河流域及长江下游地区相比,而且比之邻近的荆襄、豫章也逊一筹。至唐五代时期,社会经济则有了显著发展,并初步形成一个基本经济区。 本文拟就唐五代时期湖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及其历史地位作一初步探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